1.负责制定学院各项安全保卫制定,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,维护学校安全稳定。
2.负责管理、检查、监督、指导学院各基层单位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;负责学院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配置和检修工作;负责学院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培训工作。
3.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,督促各系(部)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。
4.负责学院门卫管理、校园巡查、治安值班、处置安全突发事件;加强校内交通秩序管理,维护校内公共场所治安秩序。
5.负责学院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6.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
7.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和刑事案件,配合公安、国家安全等部门侦破政治案件,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校内治安案件及校内其他违纪人员,调解校内治安纠纷。
8.负责配合国家安全部门开展隐蔽战线的工作,做好动态信息收集、整理、筛选、上报工作;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,查处窃密、泄密事件;负责对校内重点人的监控和帮教工作;承担学院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。
9.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单身职工和在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。
10.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。
11.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统计及文件材料的立卷、归档、上报等工作。
12.完成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。